霍艳梅,女,1973年12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1996年至今在河北工程大学法律系任教,2010年晋升教授。任河北省法学专业教执委委员、邯郸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邯郸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兼职律师等。
教学科研方面,承担法学专业《经济法》《保险法》等课程的讲授,主编《经济法》等教材;致力于经济法、法学教育、地方立法等领域的研究,主持《新常态下的经济法治创新研究》等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研究》等河北省教研项目;在《河北法学》等期刊发表《论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法律限制》《保险期间条款的含义及性质》《保险弃权与禁止反言的实例分析》《地方立法权限分析》等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