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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工作方案标准及实施细则

发布者:Houtao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5:25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院创新学分审核工作,推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倡导和鼓励学生参加学科(创新创业)竞赛、科技创新、文学艺术创作、技能拓展及素质修养等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审核工作方案标准及实施细则。

一、创新学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陈志英张凡刘海新杜磊赵延旭孙光勇齐燕铭

二、创新学分审核工作小组

组长杜磊

成员孙光勇齐燕铭李立锁贾明杰刘恒尹会兰向哲卢佳慧韩喜梅

秘书唐小利

三、文法学院创新学分申报要求

文法学院创新学分申报严格依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9]52号)文件要求和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要求进行

四、文法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要求有关说明

文法学院创新学分申报审核时间节点以学校为准每学期所有的创新学分申报项目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存疑的创新学分申报项目统一报学院领导小组创新学审核讨论会讨论因学生未及时提交而错过领导小组讨论会的统一延至下一学期申请文法学院组织的竞赛由文法学院竞赛中心统一报双创中心报备

学生系统提交创新学分纸质版申报材料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文法学院学生会学术科技部由学术科技部进行初步审核排除重复申报材料

学生获奖项目申请创新学分原则上本学期获奖项目本学期申请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本学期申请的学生需出具书面材料说明说明材料需由辅导员签字书面材料电子版同获奖证书等材料一并上传至创新学分申报系统

2021年秋季学期至今创新学分申报系统中学院终止申报的创新学分申报项目见附件一附件一中涉及的项目学院终止申报的原因主要有第一不符合申报条件第二重复申报第三未在学院审核领导小组讨论会之前提交创新学分申报项目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无需申报。对于重复申报、未按类别申报、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申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校规严肃处理。

五、我院其他创新学分申报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我院创新学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文法学院

2023127

 

 

 

  • 附件【附件一.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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