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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6日 16:26  点击:[]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及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把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参照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文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2.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按专业成立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法律硕士、翻译硕士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

3.复试监督小组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控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1.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1)初试成绩要求:总分360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

2.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总分在本年度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30分。

4.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以招生计划的120%为基准,结合初试分数确定复试人数。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规则确定人数。若出现与最后一名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均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复试。

三、资格审查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3.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电子版,原件要查验)。

(2)初试准考证(电子版,原件要查验)。

(3)学历、学籍证明(电子版):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5)报考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盖章(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6)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手签姓名和身份证号)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8)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9)大学学习成绩单(盖公章)、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可以准备相关材料(电子版)。

4.列入复试名单考生在复试前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项目

具体要求

备注

提交方式

提交到文法学院指定邮箱:326103349@qq.com

材料格式要求

审核材料多页按照清单顺序扫描后整合成1个pdf文档。

注意:如提供毕业论文,将毕业论文单独存为一个pdf文档,不要与其余审核材料合成一个文档。

直接以pdf文档形式上传邮箱附件,无需压缩。

 

文件名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035101(或035102)-张XX

2.毕业论文-035101(或035102)--张XX

填写范例:

资格审核材料--035101(或035102)--张XX

邮件主题命名

资格审查材料--035101(或035102)--张XX

填写范例:

资格审核材料--035101(或035102)--张XX

文件名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035101(或035102)--张XX

 

填写范例:

资格审核材料--035101(或035102)--张XX

格式要求

多页按照清单顺序整合成1个pdf文档

5.学院学研办负责复试资格审查。严格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等信息,对于学历、学籍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及时取得联系,进一步核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复试实施

1、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在线复试,面试小组使用集中复试模式、线下评分,考生使用二机位。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请各位考生提前安装调试。软件客户端和操作流程请关注研招网或有关平台说明。

双机位复试要求:“主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位于考生正前方。“辅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和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面试的应用程序,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设置。保障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且连接正常。

如考生自身条件或环境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请提前与学院联系沟通。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2025年3月28日9:00(英语笔译)、3月31日9:00(法律硕士)。后续批次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2025年4月8日之后,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

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满分4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辨能力、心理素质和思想品质等情况,满分60分,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

(3)同等学力考生须测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依据本科主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

(4)对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政审等补充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3、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复试准备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所有参加复试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2.学院学研办根据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要求准备好相关设备,提前进行学习和测试工作,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及时完善线上复试平台有关数据信息。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提前培训好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并提前做好预演。复试小组秘书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工作。

4.学院学研办对复试考生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工作。负责解答指导相关政策和相关线上复试操作流程等。

5.学院学研办负责统计调研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5、复试流程

1.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进入远程面试平台考场进行身份识别,通过后在线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2.各专业复试小组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并与“四库“综合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审核结果由组长和秘书签字确认。

3.考生次序由系统随机生成,被叫考生进入考试区,其他考生候考。组长控制发言和进程,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并做好复试全过程书面记录。

4.专业课在线测试由学生随机抽取密封试题编号,现场拆封并阅读试题题目,考生根据题目内容作答。

5.综合素质与能力在线测试由考官依次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辩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进行考查,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在时间许可的范围内,考生可对回答作进一步补充,复试评委亦可对需要考核的项目作进一步提问。对所提问题由复试小组决定采用逐一回答的方式进行。

6.复试考生退场。

7.评委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并提交相关纸质评分材料。

五、调剂办法

1.调剂的时间安排。

调剂具体时间在文法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学院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申请考生情况、计划完成情况设定调剂系统申请的开放和关闭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2.调剂基本要求。

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调剂工作程序。

(1)申请。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2)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考量,择优选拔。有相应生源的情况下,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应按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120%确定,名单确定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复试。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调剂考生生源进展情况确定各批次的复试时间,将确定后的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通过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4)待录取。学校根据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以总成绩排序依次发送调剂考生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4.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

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不少于调剂需求量的120%。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规则确定人数。若出现与最后一名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均进入复试。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复试。

六、录取办法

1.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

(1)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3.学校研究生部将根据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及时确认。

七、加分相关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在官网上对复试日程、复试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考生投诉和申诉电话:研究生部电话:0310-3969567,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10-3963288,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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