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4〕33号文件),按照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年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文法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考核、双向选择、宏观控制、择优录取”。与之有关的所有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淑华 赵光明
副组长:张凡 步秀君
成员:孙淑云 王敬民 王贵宝 孙光勇
考核办公室设在教学办,负责安排面试的具体事宜。
三、转入资格及要求
1、转专业的条件和范围必须符合《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4〕33号文件)的要求。
2、申请转专业学生(包括外学院转入和学院内转专业),通过所在教务处审核及公示后无异议,方可参加由文法学院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生第一学年综合成绩(以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公布的成绩为准),占总考核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为文学院组织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学生第一学年英语课程成绩(以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公布的成绩为准),占总考核成绩的20%。
2、面试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兴趣、所具备的专业潜质、今后的专业学习计划、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文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
本办法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6/2017学年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9月5日-9月7日: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报
9月5日:学院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9月8日-9月10日:学院导出学生申报信息,组织考核和录取工作
其中:9月8日拟转入文法学院的学生网上报名
9月9日下午3:00参加文法学院组织的面试
9月11日-9月13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9月14日-9月16日: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9月19日-9月20日:学院将报到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9月21日后(按通知):学生到教学办办理学分转换等手续
附件2:2016/2017学年文法学院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汇总
专业 |
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
英语 |
5 |
法学 |
5 |
汉语言文学 |
5 |
汉语国际教育 |
5 |
文法学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