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绿色生态屏障,2023年10月20日,我院实习生跟随邯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到西上宋前村东侧坑塘进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现场调查调研。
邯山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政府发出坑塘整治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通过全面收集环境污染相关数据,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摸排线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全区内坑塘治理工作,保护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通过参与本次专项监督行动,我院实习生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体现。整治坑塘不仅给乡村带来了新面貌新气象,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正可谓“整治的是小坑塘,体现的是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