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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2016年09月06日 06:12  点击:[]

为了完成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如下各项制度:

一、根据学院党委下发的工作计划,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在学期末要检查总结执行情况,向党员大会和学院党委报告,并上交支部工作总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每半年上一次党课。 2.支部每月两次组织生活。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联系群众制度 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加强党群联系,密切党群关系。

五、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必须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 3.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

六、争先创优制度 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党员的竞争意识,激励创新精神,使党员“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

七、“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公开党支部办事制度,公开党支部办事结果。加强群众对党员的批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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