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38号)和《关于修订<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校政字〔2019〕11号)要求,按照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学年转专业工作,我院就本学年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文法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领导。
组 长:张凡、陈志英
副组长:杜磊、赵延旭、刘海新
成 员:孙光勇、齐燕铭、霍艳梅、杨国玉、王志勇
秘 书:孙光勇(兼)
2、成立监督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志英
副组长:刘海新
成 员:尹会兰
3、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的转专业工作,人员及职责组成如下:
组 长:杜磊
副组长:赵延旭
成 员:孙光勇 齐燕铭 霍艳梅 杨国玉 王志勇
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二)各部门职责:
1、各专业系:
1) 根据本专业实际和师资力量情况,确定本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优势和特色专业、一流本科专业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增加转入学生人数,为更多学生创造转专业机会;
2)制定本专业考核及录取办法;
3) 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转专业面试考核小组,负责本学年本专业转专业工作的专业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
2、教学办:
1)在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协调、安排等工作,起草《文法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表及要求》,并组织实施本学年转专业工作;
2) 按时向教务处上报我院本学年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
3) 组织学生网上和线下报名;
4) 组织各专业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5) 根据各专业考核小组考核结果,向领导小组提出拟接收转入我院相应专业的学生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6) 公示期满后,与学工办共同组织学生报到,并做好转入学生学习的安排工作。
3、学工办:
1) 参加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
2) 转入学生报道前,做好转入学生的编班工作;
3) 学生报到后,做好学生宿舍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1.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2.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调整专业的;
4.学生因身心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教学办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编制《转专业日程安排及要求》,经学院同意后公布。
2、各专业系编制《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公布。
3、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及时登陆校园网教务处网页,在学生“转专业报名”处点击进入系统,完成相关申请。
4、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文法学院教学办提交经签字盖章的纸质《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各一份。
5、教学办组织各专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教学办汇总后,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6、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无误后的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
7、各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8、学工办负责转专业录取的学生编班等工作,教学办负责课程安排。
四、其他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及时登陆校园网教务处网页,在学生“转专业报名”处点击进入系统,完成相关申请(http://jiaowu.hebeu.edu.cn/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文法学院所有相关转专业工作的安排和通知在文法学院主页-“本科教育-教学管理”中公布,请申请转专业到文法学院的学生及时查看。http://wenxue.hebeu.edu.cn/bkjy/jxgl.htm
五、文法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文法学院现有五个专业:英语、法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文物与博物馆学,本学年均接收不同数量转专业学生。(本表以下简称“各专业”)见附件1.
附件1: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附件2:文法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考核及录取办法
附件3: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文法学院
2021年9月21日
附件1:
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完成单位 |
1 |
英语、法律、汉语、汉外、文博各专业上报可接收转入人数 |
8月29日 |
各专业 |
2 |
学院登陆转专业管理系统录入可接收转入人数 |
9月22日 |
教学办 |
3 |
各专业上报考核、录取办法 和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
9月21日前 |
各专业报教学办 |
4 |
学院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日程安排 |
9月22日 |
教学办在文法学院主页公布 |
5 |
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报,并向文法学院教学办递交《转专业申请表》(附件四) |
9月23-25日 |
教学办在文法学院主页公布 |
6 |
导出拟转入我院学生申报信息,组织考核和录取工作 |
9月26日 |
教学办负责通知各系 |
7 |
各专业根据考核及录取办法组织开始对学生的考核,考核完成后,录取结果报教学办。 |
9月27日 |
教学办在文法学院主页发布通知 各专业组织考核 |
6 |
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
9月28日-9月30日 |
教学办在学院主页相关板块公示 |
7 |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
10月3日 |
教学办 |
8 |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通知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
10月4日 |
教学办 学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