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将原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院推免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凡、姜华
副组长:杜磊、赵延旭、刘海新
成 员:孙光勇、齐燕铭、霍艳梅、杨国玉、王志勇、尹会兰
秘 书:孙光勇(兼)
2.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我院推免遴选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姜华
副组长:刘海新
成 员:尹会兰
(二)专家审核小组:针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
组 长:杜磊
副组长:赵延旭
成 员:孙光勇 齐燕铭 霍艳梅 杨国玉 王志勇
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办。要求如下:
1、各专业系成立专业推荐小组,负责按照学院推免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主要按照推免条件(3)(学术研究兴趣和学术不端情况)、(5)(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2、教学办负责与教务处对接,及时做出学分绩点排名,教学办与各专业系负责学业成绩考察,主要按照推免条件(4)项条件进行审核;
3. 学工办对“推免条件”的 (1)、 (2) 、(3)(考试违纪、作弊情况)、(5)条(论文、成果之外的部分)进行审核。
4、审核结果由教学办汇总后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2〕42号)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完成培养方案前三年(学制为四年)或前四年(学制为五年)要求的学分,注重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试成绩记入学业综合成绩,并作为基础遴选指标。
(三)其他特殊要求按上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三、推荐名额及分配
(一)2025年各专业最终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各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条件综合考虑后进行统筹分配, 并在正式通知中下发。
(二)各专业可按照去年所分配名额的140%-160%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2024年9月8日前完成公示)。正式名额下达后,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
(三)已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不得同时推荐为本次学院推免名单人员。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在学院网页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并公开推免工作办法和相关程序,确保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全部知晓。
(二)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递交《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自愿申请。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有查重证明)。
(三)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遴选工作。
(四)学院遴选工作相关材料教学办均留存影音文字等相关材料备查。
(五)学院确定遴选名单并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六)学院在公示期间确保畅通公示渠道,并安排专人做好咨询和相关举报核查工作。
(七)公示结束后将相关名单及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专业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异议的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工作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涉及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推免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推免的教职工,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并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对推免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学办,联系电话:3967709。
(五)咨询申诉渠道
文法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3968788 杜院长
文法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督查组电话:3967768 刘书记
文法学院教学办电话:3967709 孙老师
文法学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