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和《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院推免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凡、姜华
副组长:杜磊、赵延旭、刘海新
成 员:孙光勇、齐燕铭、霍艳梅、杨国玉、王志勇、尹会兰
秘 书:孙光勇(兼)
2.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我院推免遴选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姜华
副组长:刘海新
成 员:尹会兰
(二)专家审核小组:针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
组 长:杜磊
副组长:赵延旭
成 员:孙光勇 齐燕铭 霍艳梅 杨国玉 王志勇、马元元、刘晓晨、李立锁
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办。要求如下:
1、各专业系成立专业推荐小组,负责按照学院推免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主要按照推免条件(3)(学术研究兴趣和学术不端情况)、(5)(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2、教学办负责与教务处对接,及时做出学分绩点排名,教学办与各专业系负责学业成绩考察,主要按照推免条件(4)项条件进行审核;
3. 学工办对“推免条件”的 (1)、 (2) 、(3)(考试违纪、作弊情况)、(5)条(论文、成果之外的部分)进行审核。
4、审核结果由教学办汇总后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最终领导小组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教学处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学院推免名额最终确定各专业推免任选,并上报教务处。
总体原则:推免工作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推免生条件:
(一)符合《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2〕42号)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完成培养方案前三年(学制为四年)或前四年(学制为五年)要求的学分,注重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试成绩记入学业综合成绩,并作为基础遴选指标。
(三)其他特殊要求按上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说明: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无考试违纪、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4. 完成培养方案前三学年(学制为四年)或前四学年(学制为五年)要求的学分,注重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试成绩记录,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遴选指标。
5.其他情况:高水平运动员不得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在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以第一主创人员在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说明: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推荐名额分配:根据教务处下达指标,结合各专业学生数量和专业建设情况,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各专业依据实际分配名额和预推免排序公示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预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申请: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专业系递交《文法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和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对于学分绩点排名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1) 如放弃推免资格,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放弃推免资格的说明,经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后,然后按顺次递补; 2)如资格审查不符合推免资格,须有审核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领导小组核实批准后,然后按顺次递补。
学生递交书面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
2、教学办、学工办、各专业系对学生提交的推免申请进行审查,完成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12:00。推免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审查情况,提出拟推荐名单,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个推免过程,学院推免工作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的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按学校要求时间报学校教务处。
四、学院推免工作完成后,各专业系对本年度推免工作进行总结,报教学办;推免工作办公室写出学院本年度推免工作总结,学院监督组写出学院推免过程的监督意见。教学办做好推免研究生信息登记工作,存档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五、咨询申诉渠道
文法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3968788
文法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督查组电话:3967768
文法学院教学办电话:3967709
文法学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