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自身建设需要不断创新与完善,而作为学生会的主要主题——学生会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更受关注,为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为了监督每一名学生干部不断完善自我,为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基本分60分,奖罚分30分,团委书记综合评价10分)。
(三)、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工办团委书记。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负责实施,直接对团委书记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委书记,考核中主席团、各部门相互监督。
(五)、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月进行汇总。)
(六)、考核结果公开,接受学生、老师监督。
(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工作分为六部分:
1.思想政治考核;
2.工作态度考核
3.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4.组织大型活动情况考核
5.例会、值勤(班)考核
6.早操早读、团课党课及上课情况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平等待人,视情况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者扣2分。工作中出现失误纰漏者酌情扣1—4分,推卸责任者一次扣5分。
2、凡是我院学工办、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分。
3、对主管老师、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扣3分。
4、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消极怠工者,每次扣2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欺上瞒下者一次扣2分。
5、态度不端正,故意推脱工作或敷衍工作,不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影响内部团结者扣5分。
(三)、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须向主管主席汇报,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方可实行活动计划,不能私自实行。违者扣5分。
3、活动批准后,在一周内交上计划书,经主管主席签字生效,分别由办公室和本部门保管,由办公室上报团委书记,否则酌情扣5-10分。
3、工作情况必须逐级向上级汇报,越级者每次每级扣5分。
4、校级有关部门下达到我院各部门的文件,必须及时逐级汇报,不汇报者扣10分,不及时汇报者扣5分。
(四)、组织大型活动情况考核及标准:
1、活动之前召开部门分工会,详细安排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责任。
2、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扣3分。
3、出现会场布置失误以及活动现场混乱该部门负责人酌情扣2-5分。
4、活动中工作质量不合格者(如办公室准备不足、黑板报不合格、简讯相片不合格等)酌情扣1-5分。
5、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配合者每次扣5分。
6、主办部门应预防活动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处理不当者扣5分。
7、活动过程中造成学生会财物损失者酌情扣2-5分。推卸责任者扣10分。
(五)、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两周一次)开会制度,定于每周二下午2点半主席团会议、双周二晚上九点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部长例会。
2、例会、执勤(班)实行签到制度。例会、执勤(班)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无故不到。不签到者扣0.5分。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办公室进行总结,主席签字生效。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2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违者扣1分。
4、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没有假条者按无故不到处理。
5、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发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6、学生会办公室值日制度。每日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室出现脏乱,值日部门干事、部长、主管主席均扣1分。办公室出现无值日现象当值干事、部长、主管主席均扣2分。值日部门每次值日之后进行登记,无登记者扣0.5分。
(六)、早操早读、团课党课及上课情况考核及标准:
1、必须按时出操、早读,如果有事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请假,如果在一周内有两次请假视为一次记过;请假一次扣0.5分,一次记过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2、团课、党课、学生干部培训,每周必须按时参加,如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服从组织者每次扣2分。培训后及时做好培训感想,不上交者扣2分。
3、学生会成员在没有工作或特殊情况下不得无故缺课,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2分。
(七)、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力的院级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1-3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突出者视情况加1-3分。
3、团课、出操、早读、例会或值班全勤者加2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保护学生会公共财产做出贡献者每次加2分。
5、上级下达的工作能圆满完成,创新工作者加2分。
6、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2分。
7、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1分。
(八)、测评方法:
(一)扣分情况每周在学生会办公室公布
(二)学生会每月对测评情况汇总并公布
(三)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负责人评议: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主管老师)
考核结果: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委老师,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荣誉参评资格,同时不给予任何活动加分;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加活动分、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在学院进行备案。
注:学生会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主席团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上报团委书记,团委书记拥有最终决定权。
(九)、附则:
1、各部门拥有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但不能与本制度相悖。
2、本制度实施期间,团委书记拥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文学院学生会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