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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办事流程

2014年06月02日 23:35  点击:[]

一、请假办理事宜:

请假首先找辅导员签假条,注明请假时间及原因。请假在一天以内以及周末回家,辅导员签字生效;请假超过一天低于三天,辅导员签字后找学工办主任签字;请假超过三天的,辅导员上报学工办主任,同意后找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所有请假都要到学工办老师处登记盖章,返校后及时到各辅导员处销假。

二、咨询教学事宜:

包括课程成绩、有关补考重修报名、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及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及证书、打印成绩单等事宜,请咨询教学办相关老师。

三、咨询就业事宜

:包括就业协议的发放和上交、推荐信的填写、就业单位的信息咨询等,请咨询学工班主任。

四、学生证办理事宜:

首先到综合教务系统中填写补办或者更改信息内容,等待学工办老师审核通过后,将一张一寸照片(后注明学号、专业、姓名)和相关费用交至学工办。办理时间:每学期第十七周开始集中办理。

五、分团委、社团活动事宜:

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活动,各团支部主题团日、公开团课活动的开展和申报,各社团活动的开展及申报,新社团的成立资格申报,学生干部的竞选报名、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的监督以及意见反馈,均咨询分团委书记。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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