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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与处分

2013年09月14日 14:35  点击:[]

学校在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颁发奖学金、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等多种形式。

河北工程大学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文学院学生中凡品学兼优,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可申请以上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排名顺序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比。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学金每生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校友奖学金由河北工程大学毕业生成立的校友基金委员会设立。校友奖学金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资助,评定条件由校友基金委员会和学校共同制订,本奖学金由本人申请,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校友基金委员会批准。特殊贡献奖学金是评选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的在校学生,学生提出申请后由学院审核后汇总上报校学生工作部(处),经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企业奖学金是企业经与学校签订协议,在学校设立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依据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的评审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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